人物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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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西人,號劍如。出身大地主之家」,為線西望族。1父秀兩、母王蜂;排行次男。

  幼時受書房漢文教育,明治32年(1899) 進入彰化公學校本科就讀,明治37年3月畢業,為彰化公學校第一屆畢業生;3同年考取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實業部,明治40年3月畢業。4

  從國語學校畢業後,短暫就任公學校教諭,後辭職投身家族事業,於明治42年(1909)創立二八水鳳梨罐詰製造所,亦擔任下見口產業公司長^

正3年(1914),以家族名望受任線西區長,兼任和美線公學校學務委員。大正6年,獲頒紳章,並被選為下見口信用組合長。6大正9年地方自治制度實施,改行市街庄制,線西區改制為線西庄,續任線西庄長。7

  在經營家族事業之餘,不忘持續進修。大正2年(1913)與彰化地區的國語學校畢業生共同組成團體,以通信教育方式,向連溫卿、蘇碧輝等人於臺北成立的世界語協會臺灣支部學習世界語,藉以吸收世界思潮。大正7 年,赴東京就讀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科。大正8年加入蔡惠如發起的留學生組織「啟發會」,大正9年啟發會改組為由林獻堂擔任會長的「新民會」,他則獲選為幹事。

  就讀早稻田大學時期,積極推動伸張臺人民權的社會運動。大正10年(1921)1月,與5名彰化郡街庄長聯名向總督田健治郎建議廢除保甲制度, 並卸任線西庄長之職。同年4月撰寫〈保甲制度論〉,首度投稿《臺灣青年》,獲得刊出,文中主張廢除採行連坐惡法的保甲制度。 同年12月29日,支援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東京留學生團體「臺灣青年會」召開大會,獲選為相當於會長職的總務幹事。大正11年4月,該會的機關刊物《臺灣青年》改名為《臺灣》加入該刊物的發行團體「臺灣雜誌社」,擔任東京本社總務主任,與蔡培火、林呈祿等人同為指導東京青年活動的中心人物。

  大正11(1922) 6月,前往中國旅行,觸發將中國白話文引進臺灣加以推廣的動機。同年11月,偕同林呈祿拜訪身在東京的臺灣總督田健治郎,對「破壞北白川宮能久親王碑事件」的嫌犯遭警察拷問之事提出抗議。同年12月,為響應臺灣雜誌社展開發行中國白話文刊物的計畫,特別撰寫〈論普及白話文的新使命〉一文, 呼籲學習與推廣白話文。

  大正12年(1923 ) 2月,加入蔣渭水、蔡培火、陳逢源等人在東京成立的「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」。同年3月自早稻田大學畢業。4月15日,發行白話文雜誌《臺灣民報》創刊號,

擔任為發行該刊物而成立的「臺灣雜誌社」之發行人兼編輯與庶務主任,隨後經常於其上發表評論。5月至6 月間,與王敏川回臺舉辦巡迴演講,藉以推廣《臺灣民報》,頗受各地民眾歡迎。6月24日,臺灣雜誌社成立株式會社,獲選為取締役(董事〉。

 大正13年(1924)8月,不滿臺灣總督府的糖業保護政策嚴重損害蔗農權益,主張採行原料供給區域制度,要求甘蔗收購價格必須由製糖會社與蔗農共同決定,遂返回故鄉線西組織臺灣第一個蔗農組合「甘蔗耕作組合」,做為蔗農與製糖會社之間的協調團體,但因製糖會社知情後立即對蔗農進行安撫工作,最終未能成立。10月30日,懷抱著對新總督伊澤多喜男能夠革新統治的期待,與林獻堂聯名提出統治改革的建言書,此為臺灣人向臺灣總督府提出關於政治、經濟改革的具體要求。

  大正14年(1925)5月從臺灣雜誌社退社,並辭退取締役與《臺灣民報》發行人之職,同時脫離各社會運動團體。隨後前往中國廈門、南京與上海等地旅居,期間在「真耶穌教會」受洗,鑽研神學與投身教會活動。昭和5年(1930)返臺傳教,創立線西、牛挑灣、清水等三所教會,是臺灣傳播「真耶穌教會」的先驅。傳道之餘,仍投身商業活動與行政事務,擔任線西信用組合長。同年5年10月受命為臺中州協議會員,昭和7年5月辭職。

  昭和7年(1932) 4月,《臺灣民報》改組為《臺灣新民報》,出任「論說委員」兼社會部長,昭和9年辭職。離開報社後,隨即在大稻埕創立益豐商行。昭和11年將益豐商行改組為益豐商業株式會社;同年8月,彰化北門創立昭和信託株式會社,就任社長, 並將業務擴展至日本,於神戶設立出張所,自任主持人。昭和19年返臺定居,將線西故居改裝為教堂,以黃以利沙為教名傳播教義,信徒尊其為「黃以利沙長老」。戰後,曾出任臺中縣大甲區署區長與大甲區區長。民國39年(1950) 4月,針對朝日製粉株式會社的民股收購價格之事,向臺灣省參議會陳情,請求價格應由臺灣省政府與股東協議辦理。 民國50年代,

擔任私立淡江英專董事與淡江文理學院名譽董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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