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美人,號醒民,又號吾黃周也。父黃榮,母林彩。大正7年(1918)畢業於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,同時取得臺灣公學校訓導免許狀(證書),隨即分發於彰化公學校任教,同年10月取得乙種公學校教諭檢定合格。大正9年7月,留學日本早稻田大學政經科,於大正13年3月畢業。後遊歷中國,訪査南京、上海民情。大正14年起擔任《臺灣民報》記者,兩年後升任編輯主任,昭和7年(1932 )兼任總務、整理及學藝部長。昭和8年任上海支局長,隔年任廈門支局長,10年再任彰化支局長。昭和14年2月當選彰化水利組合評議員,10月辭去臺灣新民報社的職務,轉任彰化同志信用組合專務理事。
其經歷相當豐富,除活躍於報社各職務,昭和15年(1940) 5月當選彰化第一公學校後援會副會長;16年1月任彰化市會議員,5月為彰化市防衞團南分團顧問,6月任皇民奉公會彰化市支會參與,接著歷任彰化市防衛團南副分團長、南區副區會長,9月當選彰化市參事會員;17年8月受命代理彰化市南區長等。
曾參加新民會、臺灣文化協會,並於昭和2年(1927)與蔣渭水、蔡培火、謝春木、彭華英等人發起組織臺灣民眾黨,並擔任該黨中央常務委員。
其文章勇於評論時政,在擔任記者之前,於新民會時期即是機關刊物《臺灣青年》和《臺灣》的重要作者。5曾以與賴和、楊守愚、陳虛谷、陳渭雄、楊笑儂、楊木、吳蘅秋、石錫勳(以上另有傳)等人組成的「流連索思俱樂部」為名,在《臺灣民報》上發表諷刺御用士紳之漢詩。除政治議題外,亦針對婦女地位、社會平等、勞農問題、平民醫療等社會議題加以論述,提倡破除舊習俗,培養自由平等精神。他同時關心固有民族文化,如憂心臺灣孩童如鸚鵡般在唱日本兒歌的現象,倡議各方捜集臺灣歌謠,甚至是民間故事、 傳說等民俗文化,投稿到民報。其呼籲獲得賴和等其他同好的支持,在一呼百諾之下,不到半年間,竟刊載百餘首。雖然百首的數量不算多,然而搜集範圍的廣泛或形態多樣,卻是超過前人。他的振臂一呼不僅促使全臺有志者響應「歌謠徵集」,也使民謠作者開始創造臺灣歌謠。
戰爭時期,臺灣總督府實施皇民化運動,強迫臺灣人改日本姓名,並要他以身作則示範,被其拒絕,殖民官員卻強迫就範,盛怒之下乾脆改姓「吾黃」,名「周也」,合稱「吾黃周也」,以幽默戲謔的手法戲弄日本人,從
此以為號。戰後,行政長官公署派令為臺中州接管委員,民國45年(1946)任臺中縣大屯區署區長、10月被調派代理臺中縣政府教育科科長,並任免為臺中縣遺產稅審査委員。
妻李翩翩,長男靈統、長女欣欣、次女芬芬、三男靈耀、三女彬彬、四
男靈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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